棧貳庫/大港倉│退換貨須知大港倉1月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親愛的顧客您好︰棧貳庫/大港倉消費當日起7天內,至原購買專櫃辦理,攜帶商品完整包裝(含贈品),持電子發票、銷貨明細聯(載具),非現金支付,須持原支付工具及簽單。使用電子禮券、商品禮券、兌換券等,無法退還消費時券別,僅能辦理換貨。原交易若有累積會員點數或贈品,退換貨時須一併返還回收。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相關規定,實體店面無提供7天猶豫鑑賞期之權益,商品經售出後,皆不提供退貨服務。